技术能力证明材料
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表(明确项目名称、对应标准方法代号及版本)。
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(如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培训记录),尤其是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证明。
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 / 校准证书(需附设备台账、溯源证书)。
标准方法查新记录(证明方法现行有效),非标方法的验证报告及确认文件。
典型检验检测报告(至少 3 份,覆盖申请范围内的主要项目)。
项目范围性
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需与实验室实际能力一致,避免超出设备、人员或方法覆盖范围,否则可能导致评审不通过。
管理体系有效性
管理体系需 “落地” 而非仅停留在文件层面,现场评审会重点核查实际操作是否符合体系规定(如样品编号是否与记录一致、设备维护是否有记录等)。
样品管理全流程合规
样品从接收、编号、存储、流转到处置需严格按程序执行,确保性标识(如样品编号与检测记录、报告一一对应),避免混淆。
样品接收记录需包含关键信息(如样品状态、数量、接收时间、委托方要求),存储条件需符合标准(如冷藏样品是否持续低温),流转过程需有交接记录(签字确认)。
评审组可能抽查 “盲样考核”(如未知样品的检测),需确保检测人员按正常流程操作,独立完成数据上报,不得弄虚作假。
提前自查,消除常见问题
重点检查:仪器设备状态是否正常、环境条件是否达标、原始记录是否完整、标准方法是否现行有效(如是否有过期标准未更新)、样品存储是否合规等,提前整改 “显而易见的问题”(如标识脱落、记录潦草)。
准备好所有需提交的文件(如人员资质、设备证书、体系文件、典型报告等),按类别整理归档,方便评审组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