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申请:实验室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,登录CNAS 网站“实验室 /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”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(CNAS-AL01、CNAS-AL02),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,如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。同时,向 CNAS 认可七处递交认可申请,签署《认可合同》,并交纳申请费。
受理决定: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,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,然后进行初步审查,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,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现场评审:现场评审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点内进行,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。评审内容包括观察实验操作、检查设备设施、审查记录和文件等,以验证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有效性。
文件完整性或协调性不足
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未覆盖 CNAS-CL01(或适用准则)的全部要素,例如缺少对 “不确定度评估”“设备管理” 等关键环节的规定。
文件之间存在矛盾(如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表述不一致),或未结合实验室实际业务(如未明确特定检测领域的特殊流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