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期准备:
确定机构类型: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、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,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。
建立管理体系:依据 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等标准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包括制定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。
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: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,对人员进行培训,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。
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: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,定期校准和维护,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现场评审:形式审查通过后,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。专家组会对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、人员能力、仪器设备状况等进行审查,并进行现场试验、盲样考核等,以验证机构的实际检测能力。
提前自查,消除常见问题
重点检查:仪器设备状态是否正常、环境条件是否达标、原始记录是否完整、标准方法是否现行有效(如是否有过期标准未更新)、样品存储是否合规等,提前整改 “显而易见的问题”(如标识脱落、记录潦草)。
准备好所有需提交的文件(如人员资质、设备证书、体系文件、典型报告等),按类别整理归档,方便评审组查阅。
细节把控:避免 “小问题” 影响结果
实验室环境需整洁有序(如试剂摆放规范、废液处理符合环保要求),避免 “脏乱差” 给评审组留下负面印象。
所有标识需清晰(如设备状态标识、危险试剂警示标识、功能分区标识),原始记录、报告中的签名需真实有效(不得代签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