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申请:实验室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,登录CNAS 网站“实验室 /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在线申请” 系统填写认可申请(CNAS-AL01、CNAS-AL02),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请资料,如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。同时,向 CNAS 认可七处递交认可申请,签署《认可合同》,并交纳申请费。
受理决定: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,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,然后进行初步审查,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,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现场评审:现场评审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点内进行,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。评审内容包括观察实验操作、检查设备设施、审查记录和文件等,以验证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有效性。
组织结构与职责不清
未明确各岗位(如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)的职责权限,或职责分配与申请的技术能力不匹配(如授权签字人专业背景与申请领域无关)。
多场所实验室的体系文件未覆盖所有场所,或各场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