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决定: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,会确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,然后进行初步审查,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,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文件评审: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,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。若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,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实验室进行纠正。
批准发证:评审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书处,秘书处审查符合要求后,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,并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评定结论。CNAS 秘书处会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以及认可决定通知书,并在 CNAS 网站公布相关认可信息。
能力申报文件:
检测能力证明文件:填写检测能力范围申请表,按 CNAS 要求细分检测对象、项目、方法及限制条件;列出仪器设备 / 标准物质配置表,包含设备编号、测量范围、溯源状态及用途对应检测项目。
能力验证记录:提供近 3 年能力验证、测量审核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记录,附上满意结果报告或有效纠正措施验证材料。
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:依据 CNAS - CL01 条款逐项核查,附上不符合项整改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