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: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,如检测实验室、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-CL01(等同采用 ISO/IEC17025)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。管理体系至少正式、有效运行 6 个月后,进行覆盖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。
基础信息与资质文件:
实验室核心信息集:需填写实验室基本信息表,包含名称、注册地址、实际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组织架构、人员配置等内容;还需填写实验室分类信息表,按 CNAS 认可领域分类填写,明确所属行业及专业类别。
人员资质文件:提供授权签字人一览表及申请表,附上签字人资格证书、授权期限及签字样式;另外,准备实验室人员一览表,呈现岗位、学历、专业资格、岗位职责等矩阵信息。
法律地位证明文件:提供实验室法人证书、事业单位登记证或隶属关系证明文件等,以证明实验室的法律地位。
附件材料:
管理体系文件:提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,并加盖受控章。
内审与管理评审报告:提供近一次完整的内审报告,包括不符合项分布表,以及管理评审报告。
实验室平面图:标注功能区域划分、环境控制参数及通道。
检测活动说明:包括服务范围、技术优势,若存在分包情况,需说明分包情况。
标准有效性核查报告:提交标准查新记录,以证明申请认可的标准 / 方法现行有效。
非标方法确认材料:若有非标方法,需提供方法文本、验证记录、专家评审意见及 CNAS 备案证明。
典型报告证书:提供典型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,包含不确定度评估报告,需覆盖申请领域关键项目。
体系运行时间不足
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,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、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。
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(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、评审结论不明确),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