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材料
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(在线填写并打印)。
法人资格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或法人授权文件(非独立法人机构)。
实验室场所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)及平面图。
样品管理全流程合规
样品从接收、编号、存储、流转到处置需严格按程序执行,确保性标识(如样品编号与检测记录、报告一一对应),避免混淆。
样品接收记录需包含关键信息(如样品状态、数量、接收时间、委托方要求),存储条件需符合标准(如冷藏样品是否持续低温),流转过程需有交接记录(签字确认)。
评审组可能抽查 “盲样考核”(如未知样品的检测),需确保检测人员按正常流程操作,独立完成数据上报,不得弄虚作假。
记录与报告的规范性
原始记录需实时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,包含足够信息(如检测日期、环境条件、仪器型号、操作人员、原始数据、计算公式、结果判定等),不得事后补记或涂改(如需修改,需按规定划改并签字)。
检验检测报告需符合格式要求(包含 CMA 标识位置、授权签字人签字、检测依据、结果表述等),且报告数据需与原始记录一致,避免 “报告与记录脱节”(如报告结果与原始数据计算不符)。
抽查不同时期的报告(如近期报告、体系运行初期报告),确保管理体系运行前后的一致性。
公正性与保密性保障
需提供证据证明机构无利益冲突(如与委托方无关联关系、不从事影响公正性的业务),并建立了公正性声明、利益冲突申报制度。
客户信息、检测数据等保密措施需落实(如电子数据加密、纸质记录锁存),避免泄露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