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准发证:评审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书处,秘书处审查符合要求后,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,并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评定结论。CNAS 秘书处会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以及认可决定通知书,并在 CNAS 网站公布相关认可信息。
管理体系文件:
体系有效性:审查管理体系是否已正式、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,确认内审和管理评审是否按规定实施,流程是否完整,记录是否真实有效,能否达到预期目的。
文件完整性与协调性:检查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是否满足认可准则要求,内容是否完整、系统、协调,能否服从或服务于质量方针。
组织结构与职责:确认组织结构描述是否清晰,内部职责分配是否合理,各层级文件或同级文件之间接口是否清晰、顺畅。对于多场所实验室,还会审查体系文件是否覆盖所有场所,各场所与总部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是否明确。
其他方面:
报告证书规范性:审查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、校准证书等,确认其是否规范、完整、有效,初步判定不确定度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和准确性。
实验室基本信息:核实实验室成立时间和管理体系运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,是单一场所还是多场所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无误。
能力范围界定问题
申请的检测 / 校准项目表述不规范(如未明确检测对象、方法标准代号 / 版本),或超出实验室实际能力(如申请了未配备设备的项目)。
方法标准未使用有效版本,或未提供标准查新记录(如引用已废止的国标 / 行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