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材料
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(在线填写并打印)。
法人资格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或法人授权文件(非独立法人机构)。
实验室场所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)及平面图。
前期准备:
确定机构类型: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、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,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。
建立管理体系:依据 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等标准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包括制定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。
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: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,对人员进行培训,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。
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: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,定期校准和维护,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提交申请材料:将网上申报内容打印成纸质版,加盖机构公章后,提交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窗口或地址。
形式审查: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审查。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齐全,会通知申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完善。
样品管理全流程合规
样品从接收、编号、存储、流转到处置需严格按程序执行,确保性标识(如样品编号与检测记录、报告一一对应),避免混淆。
样品接收记录需包含关键信息(如样品状态、数量、接收时间、委托方要求),存储条件需符合标准(如冷藏样品是否持续低温),流转过程需有交接记录(签字确认)。
评审组可能抽查 “盲样考核”(如未知样品的检测),需确保检测人员按正常流程操作,独立完成数据上报,不得弄虚作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