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能力证明材料
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表(明确项目名称、对应标准方法代号及版本)。
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(如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培训记录),尤其是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证明。
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 / 校准证书(需附设备台账、溯源证书)。
标准方法查新记录(证明方法现行有效),非标方法的验证报告及确认文件。
典型检验检测报告(至少 3 份,覆盖申请范围内的主要项目)。
管理体系文件
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(需包含管理体系要素、关键流程的规定)。
内部审核报告、管理评审报告(证明体系有效运行)。
公正性声明、风险评估记录等。
现场考核应对
评审组可能随机抽取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考核(如特定项目的全流程检测),需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执行,规范记录每一步操作(包括环境条件、仪器参数、数据计算等)。
避免出现 “人员与资质不匹配”(如无证上岗、超范围操作)或 “操作不熟练”(如仪器使用错误、数据记录不完整)的情况。
样品管理全流程合规
样品从接收、编号、存储、流转到处置需严格按程序执行,确保性标识(如样品编号与检测记录、报告一一对应),避免混淆。
样品接收记录需包含关键信息(如样品状态、数量、接收时间、委托方要求),存储条件需符合标准(如冷藏样品是否持续低温),流转过程需有交接记录(签字确认)。
评审组可能抽查 “盲样考核”(如未知样品的检测),需确保检测人员按正常流程操作,独立完成数据上报,不得弄虚作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