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: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,如检测实验室、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-CL01(等同采用 ISO/IEC17025)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。管理体系至少正式、有效运行 6 个月后,进行覆盖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。
技术能力证明:
能力范围界定:审核申请认可的能力表述是否清晰,范围界定是否合理、准确,是否与 CNAS 相关文件要求相符。
人员资质与配备:查看实验室各岗位人员配备是否与申请的技术能力相匹配,授权签字人工作、教育经历是否符合要求。
设备配置与溯源:确认实验室是否配置了与申请认可技术能力相适应的仪器设备,设备是否为正规渠道获得,测量溯源是否符合 CNAS 要求,是否有相应的检测 / 校准经历。
方法标准:检查标准方法是否为有效版本,是否经过标准核查;非标方法确认是否规范,记录是否完整,是否满足预期用途。同时关注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是否已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。
能力验证:核实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是否满足 CNAS - RL02《能力验证规则》的要求,结果是否符合预期。
体系运行时间不足
管理体系正式运行未满 6 个月,或未完成覆盖全范围、全要素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不符合 CNAS 对体系有效性的基础要求。
内审或管理评审记录不完整(如缺少不符合项整改验证、评审结论不明确),无法证明体系的持续改进能力。
组织结构与职责不清
未明确各岗位(如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)的职责权限,或职责分配与申请的技术能力不匹配(如授权签字人专业背景与申请领域无关)。
多场所实验室的体系文件未覆盖所有场所,或各场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