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材料
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(在线填写并打印)。
法人资格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或法人授权文件(非独立法人机构)。
实验室场所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)及平面图。
实验室环境控制
环境条件(如温度、湿度、洁净度、电磁干扰等)需符合检测方法要求(如微生物实验室的洁净等级、恒温恒湿实验室的参数控制),并配备对应的监测设备(如温湿度计),监测记录需连续、完整(且记录频率符合规定,如每小时记录一次)。
实验室布局需合理,避免交叉污染(如化学分析区与样品前处理区分开、洁净区与非洁净区隔离),危险化学品、标准物质的储存需符合规范(如防爆柜、冷藏条件等)。
记录与报告的规范性
原始记录需实时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,包含足够信息(如检测日期、环境条件、仪器型号、操作人员、原始数据、计算公式、结果判定等),不得事后补记或涂改(如需修改,需按规定划改并签字)。
检验检测报告需符合格式要求(包含 CMA 标识位置、授权签字人签字、检测依据、结果表述等),且报告数据需与原始记录一致,避免 “报告与记录脱节”(如报告结果与原始数据计算不符)。
抽查不同时期的报告(如近期报告、体系运行初期报告),确保管理体系运行前后的一致性。
现场评审的核心是 “验证机构是否真正具备按标准开展检验检测的能力,且管理体系有效运行”。机构需提前模拟评审流程,从人员、设备、环境、记录、体系等多维度自查,确保 “说的(文件)、做的(操作)、记的(记录)” 三者一致,才能顺利通过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