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材料
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(在线填写并打印)。
法人资格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或法人授权文件(非独立法人机构)。
实验室场所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)及平面图。
前期准备:
确定机构类型:明确申请机构是检验检测机构、司法鉴定机构等何种类型,不同类型在要求和标准上可能有差异。
建立管理体系:依据 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等标准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包括制定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。
人员培训与能力确认:确保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,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,对人员进行培训,使其熟悉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要求。
仪器设备配备与校准:配备满足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,定期校准和维护,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整改与复核:现场评审结束后,专家组反馈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。申请机构需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,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,由评审专家组进行复核。
审批与发证: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,经审核认为机构符合 CMA 认定要求的,予以发证。
体系文件与实际操作一致性
管理体系文件(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)需与实际操作一致,避免 “文件与执行两张皮”(如文件规定 “样品需双人核对”,但实际操作中未执行)。
评审组会核查关键流程的执行记录,如:
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(需体现问题整改闭环,如 “上次内审发现的‘样品标识不清’问题是否已解决?”);
合同评审记录(特别是复杂或特殊委托的评审,需证明机构有能力满足客户要求);
不符合项处理记录(如检测失败、报告错误的纠正措施及验证结果)。